2025年10月,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紧急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4.84亿元,旨在应对连阴雨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保障秋粮收获与后续生产有序推进。以下从政策背景、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及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此次资金下达的直接诱因是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7省遭遇持续连阴雨天气,导致农田积水、秋粮收割受阻、潮粮霉变风险加剧,同时对冬小麦播种准备工作造成干扰。政策核心目标聚焦“两保”:一是保障秋粮“丰收到手、颗粒归仓”,通过资金支持降低灾害导致的粮食损耗;二是保障农业生产连续性,助力受灾地区快速恢复生产条件,为后续种植奠定基础。 二、资金分配与使用范围分配逻辑: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受灾省份的农作物受灾面积、秋粮种植规模、灾害损失程度及地方救灾投入情况等因素,确保资金向灾情较重、需求迫切的区域倾斜。此次资金仅针对上述7省,未涉及其他地区。使用方向:严格限定于农业生产防灾救灾核心环节,具体包括三大类支出: 农机抢收补助:覆盖跨区域农机调度、农机检修及作业费用,解决连阴雨导致的收割机械不足问题; 潮粮烘干服务:支持建设临时烘干中心、补贴烘干设备运营成本,减少粮食霉变损失; 农田排涝与冬小麦抗湿播种:用于疏浚田间沟渠、购置排水设备,同时补助抗湿播种所需的种子、肥料及技术服务等。 三、资金管理与监管要求根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此次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全程监管”原则:使用禁区:明确禁止将资金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工资福利、偿还债务或弥补预算缺口等与救灾无关的支出;拨付机制: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省级财政需在收到资金后加快预算分解下达,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基层救灾一线;同时,省级财政下达预算文件需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接受全程监督;绩效管理:资金使用需同步开展绩效监控与评价,重点考核资金执行进度、救灾措施落实效果及粮食损失减少情况,评估结果将影响后续资金分配。 四、预期效益与政策意义经济收益:据测算,此次4.84亿元资金可减少粮食损失约20亿斤,直接保护农户经济利益超30亿元,同时降低因灾害导致的农业生产链断裂风险;制度价值:此次资金下达体现了中央财政“快速响应、精准救灾”的政策导向——通过跨部委协作(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紧急拨款机制(灾害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为应对季节性农业灾害积累了高效救灾经验;对比参考:与2024年9月针对台风“摩羯”下达的4.8亿元救灾资金相比,此次资金规模基本持平,但聚焦领域更精准(侧重秋粮收获与冬小麦播种衔接),反映出中央财政根据灾害类型动态调整救灾策略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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