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介绍,五年来我国办理涉外仲裁案件1.6万件,标的额达到7300亿元,其中2024年受理4400多件、标的额近2000亿元,与2020年相比,分别增长了100%和136%,我国已逐步成为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优选地。我国成为国际商事仲裁优选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仲裁机构建设成效显著:自2022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海南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以来,成效日益凸显。北京充分发挥法学法律资源雄厚等优势,初步形成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上海2024年全市仲裁机构受理涉外案件量和标的额分别较2022年增长61%和66%,亚太仲裁中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广东的广州、深圳两家仲裁机构受案争议金额持续位居全国和全球前列,2024年涉外案件争议金额占全国30%。仲裁人才储备丰富:我国共有仲裁机构285家,仲裁员6万多名,其中境外仲裁员3400多名。各地也在不断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如上海推动将仲裁人才纳入“东方英才计划”,实施国际仲裁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在全市仲裁机构名册中,有来自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98名境外仲裁员。仲裁规则与国际接轨:中国正在推进仲裁法的修订,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并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次仲裁法修订着眼于解决仲裁制度和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主动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充实完善涉外仲裁制度相关内容。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北京的仲裁机构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主办中国仲裁周等高端活动;上海创设“上海国际仲裁论坛”等活动,连续6年在进博会期间举办;海南与泰国仲裁中心联合设立泰中仲裁与调解中心,组团赴境外开展推介活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全球97个争议解决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政策支持力度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等诸多政策文件,司法部发布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都强调了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事业。2022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部署开展了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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